第一部震撼世界的怪獸電影,無疑是1933年的《金剛》。
細緻的定格動畫與光學技巧,把對怪獸的眾多想像一次展露:秘境獵獸、怪獸生死鬥,人類變成獵物的恐懼,以及失控的怪獸大鬧都市。
文明與蠻荒的接觸衝突、巨獸與弱小者相依的懸殊曖昧,這種強烈反差被後繼者再三引用,例如《魔斯拉》、《暴龍關吉》、《怪獸歌爾哥》都包含這些元素;金剛本身也一再重返銀幕,不只好萊塢數度改編,還挑戰過日本怪獸王哥吉拉;甚至連金剛對哥吉拉的劇碼,都還要在2020年重新上演。

而這本小說《大金剛》,便是其中一次改編的衍生產品。
從封底「千挑萬選的美麗女郎」珍茜卡蘭芝(現在多譯為潔西卡.蘭芝),就知道這本書搭上的風潮是1976年的重拍電影《金剛》。確實,出版日期也是民國六十六年二月,合乎電影檔期,卷頭彩頁的劇照和繪圖,也確實都是重拍版《金剛》所座落的1970年代紐約──

但小說從第一行字開始,就穿越時空了。我們又回到了大蕭條年代的紐約,賭著曠世奇作的電影人,在街上尋找渴望成名的落魄美女,準備帶她前往骷髏島,拍攝他自己都不知道會怎麼走的探險大片。
就像《史前怪獸 金剛》其實是哥吉拉,故事還發生在1981年的台北一樣,這本《大金剛》封面是新金剛、封底是新金剛女郎,彩頁也是新電影,內文卻是1933年的原汁原味,是當年《金剛》上映前,就在1932年底上市宣傳的電影小說。(顯然,那年代的觀眾完全不怕劇透,或者該說要有劇透才肯進戲院。)
說意外也不意外,蒐集舊書的人都知道,台灣的出版品有幾年常這樣圖文不符,而且1976年的重拍版《金剛》,寫成小說也很難比1933年的原版精彩,算一算我反而賺到。
多虧了粉絲導演彼得傑克森,讓我不用在這裡重述劇情──他的2005年重拍版《金剛》,已經很忠於1933年原作。要知道這本小說寫了什麼,去租DVD就行了。除了男主角從年輕英俊船員改成年輕英俊劇本家之外,其他沒什麼太大差異。不管是過度飽和的骷髏島生態圈,還是定格動畫那種肉冬冬的怪獸質感,也全都繼承了下來。
配角怪獸倒有許多更動值得一提。暴龍這種天生反派當然位子不變,不過在1933年的電影中,還可以看到水中的殺人雷龍攻擊溺水船員,或者蛇頸龍躲在沼澤中伏擊女主角;雖然現在我們都知道牠們一個吃草、一個吃魚。
到了2005年,骷髏島上出現迅猛龍類的小型恐龍,而雷龍也終於學會改用腳在陸地上踩死人,或許可以看出恐龍的常識和人氣,是怎麼被《侏羅紀公園》等電影帶動的。
讀完小說,讓我更佩服彼得傑克森的一點是,他連小說有寫但電影當年沒拍的部分,都老老實實地拍了。
小說中有許多跟人一樣大的昆蟲,把被金剛摔下谷底的人都吞噬了。1933年的電影很慈悲地捨棄這段,讓大家直接摔死,但2005年就真的照小說拍,除了節肢動物,還外加好幾條惡夢般的蠕蟲,把人從頭含住慢慢往內消化掉,這可能是2005年《金剛》最讓人忘不掉的片段。

不過小說的結尾,就不曉得是誰的意思了。不論1933還是2005的電影,最後都留在電影人丹漢的一句經典感嘆中:「不是飛機下的手。是美女殺了野獸。」而小說是這麼寫的:
「真是精彩,」警員說。「我沒想到飛行員會殺死牠。」
「不是飛行員殺死牠。」丹漢慢慢地回答著。
「什麼?」
「是美人。歷史上常見如此:絕世美人色害暴君。」
故事後常見如此:糊塗警探大惑不解。故事後也常見如此:「我不殺伯仁,伯仁因我而死。」──「自古多情空餘恨。」
希望未來有機會能找到《金剛》的原文小說,一解當初這到底是寫了些什麼。